冠德建設預售屋「冠德泰極」馬桶與廣告不同,公平會開罰1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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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會表示,冠德建設股份有限公司銷售新北市新莊區「冠德泰極」建案,於網站廣告登載德國Duravit品牌馬桶圖片,另在廣告DM上宣稱使用「24小時防塵有氧換氣窗」,但是實際配置僅馬桶座體為Duravit品牌,且外型與廣告所示不符,氣窗也與廣告不同,公平會委員會以其足以影響交易決定之商品內容為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第1項規定,處新台幣120萬元罰鍰。

這是公平會首次針對預售配備廣告不實開罰案例。公平會副主委陳志民表示,由於預售屬於尚未興建完成建案,如果配備與實體不同,也會影響消費者對建商誠信,建商資訊揭露應該更精準,因此未來若有類似案例,會評估納入相同處理原則。

公平會表示,冠德建設公司設置專屬網站推廣案關建案,該網站登載建案所使用馬桶圖片並註明「德國Duravit衛浴」,然而實際配置內容僅馬桶座體為Duravit品牌且外型與廣告所示不符,應屬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公平會另發現,冠德建設公司廣告DM宣稱該建案使用「24小時防塵有氧換氣窗」,惟實際交付者為氣密窗配置紗窗,並非於同一扇窗同時具備防塵及換氣功能,該公司交付產品功能與廣告宣稱不符,亦屬虛偽不實及引人錯誤之表示。

公平會表示,案關建案為預售型態,銷售期間廣告內容之正確性甚為關鍵,雖馬桶、窗戶等價格占整棟房價比例甚低,惟廣告仍具有招徠效果,對於消費者作成交易決定當具有一定影響。公平會提醒,業者對於廣告內容負有真實表示的義務,即使細節也不能輕忽,以免觸法。

陳志民表示,雖然只是衛浴設備,但座體及外蓋屬不同品牌,與建商外宣稱的品質不同,雖不是大商品,消費者也可能擔心其他配備會有混搭,會影響買意願及建商保證誠意;若建商載明是同等材質,買賣契約也說明清楚,強調若供貨不足會以同等級產品,消費者就就可以預判。由於預售屬於尚未興建,建商資訊揭露要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