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融限縮 建商:大街廓、重劃區土地也應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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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限期二年土融取得後必須動工,建商大呼「會出大代誌!」更會錯殺無辜。業者認為,對都更案、需走行政流程的大規模開發案,一定要有排除條款;此外,對於整合中的大街廓土地、重劃區土地開發案也不能溯及既往,否則將變相鼓勵小基地開發、都市景觀碎片化,全民皆輸。

央行研擬限縮土地融資取得後必須於二年內動工,必要時最多展延一年,但三年後每年調高利率半碼,前後最多展延四次,前後最長為七年。對此,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楊玉全表示,土融作業規範適度限期動工年限,或許可避免不必要的囤地,不過在實務上,對很多需要進行都更、或擴大鄰地以整合更大面積基地,以及需要進行行政審查流程的開發案,上述土融限縮作法卻行不通。

楊玉全分析,很多建商為促進土地有效利用,提升都市景觀,在整合都更案、或更大面積土地時,購置一筆土地之後,往往需要再進一步整合鄰地,其間曠日費時,沒有三、五年,甚至動輒十年,無法完成;另外很多開發案,必須走完冗長的行政程序,諸如公聽或聽證會、環評、都市計畫變更、都市設計審議等,最後才能取得建造執照,順利動工,其間更是時間變數重重。

例如台北大巨蛋,光是公聽會、環評、都審到取得建照,就耗時五年五個月。因此楊玉全主張,央行限縮土融動工年限的規定,必須要有完整配套、及彈性空間,政策也不應把所有起造人都限制在同一個起跑點。

元利建設副總吳麗謹表示,央行新規定勢必扼殺小型建商進一步整合土地的空間,更將衝擊都市景觀更碎片化、變相鼓勵小基地就急就章申請建照蓋起來,嚴重影響大街廓開發和土地利用;另外更衝擊都更案,通常整合鄰地動輒10年的比比皆是、20年以上者也大有人在,身為開發商,誰願意把土地放這麼久。

還有大型重劃區,政府發回原地主產權的配地方式,不是集中配地、而是原地分配,因此一個地號可能切成20坪、30坪、50坪的小面積土地,如果央行硬行要求銀行土融配合限期二年動工,將錯殺土地整合機會。因此建議,政策應有例外條款、不得溯往的完整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