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國家應以廢除「自辦市地重劃」為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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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淑娟

號稱民主的台灣卻存在很多吃人的法令,但卻被刻意掩蓋,變成政商合謀人民財產的工具。區段徵收是一個,另一個是市地重劃。市地重劃有公辦、自辦兩種,其中又以自辦市地重劃最最吃人,只要一半地主同意,就能強迫其他不同意的人參加,而且來趕人拆房子的是建商、不是政府,是誰給他們公權力可以這麼做?遭逢此難的人都會懷疑,台灣是否真的是民主國家。

最近高雄就有2個自辦市地重劃案引起抗爭,分別是:高雄市大寮伍厝第74期自辦市地重劃、高雄市大樹湖底第84期自辦市地重劃。居民在年前、年後到總統府、高雄市政府陳情,其中74期的林錢寶在凱道前哭著下跪:「懇求蔡總統能救我們。蔡總統,我們是你的子民,我在這邊給你跪下。」

84期的住戶黃富華飽含憤怒:「20多年前政府開路跟我們徵收60%的地,說以後會還我們40%,結果20年後等到一個自辦市地重劃。我父親很不甘心,接到重劃通過的時候,他就中風住院了,拜託你們救救我爸爸吧。」

自辦市地重劃應全部地主同意才能核准

公辦,顧名思議是政府主辦的重劃。自辦,是依《平均地權條例》第58條,獎勵土地所有權人自行辦理。既然是獎勵,就應該所有地主都同意才能進行,但法令卻規定只要半數以上地主、半數以上面積同意,政府就會核准這個重劃案。遇到這種事很多人都難以置信,自己合法擁有的土地跟房子,都說不同意重劃了,竟然還是被迫參加,有些人還因此失去土地、流離失所。

因為土地一經重劃,地主要負擔工程費、還有本該由政府負責的公共設施用地,配還給地主的土地已大幅縮水。如果領回的土地面積不符合最低建築標準,這些地主只能領錢走人,實質是在自己的土地上被連根拔起。

這種半數決的規定,侵害憲法賦予人民的權益。高雄大寮74期,建商自行圈起的8公頃重劃面積中,私有地主共211人,同意重劃125人,占59%,不同意重劃86人,占41%,因為同意者超過一半,高雄市政府就核准這個案子。

高雄市大樹84期這個案子,建商圈起的面積約2.3公頃,其中私有地主134人,72人同意,占54%,62人反對,占46%,高雄市也同樣核准了。這兩個案子不意重劃比例都超過四成,已經不是少數,就算只有一戶不同意,也應該劃出重劃範圍,因為這是私有財產、而他有自行決定如何處理的權利。
沒有公權力的建商為何可為所欲為?

而自辦市地重劃最無法理解的是,跟地主交涉的不是政府、而是建商。如果是政府公辦,雖然有時也未盡合理,例如鳳山鐵路、高雄火車站的案子也引起抗爭,但至少民眾還認同其公權力,可以找政府論法論理。但沒有公權力的建商,他可以擺脫法律規範,用他想要的方式對付這些不同意的人。

關於這一點,10多年來飽受自辦市地重劃凌虐的「台中黎明幼兒園」園長林金連感受最深,他在年前一場總統府的陳情時說:「我已經15年沒過年的感覺了,重劃會這個財團會利用你在過年的時候脅迫你,讓你沒辦法過年。」

林金連所經歷的「黎明自辦市地重劃單元二」,位於台中市南屯區,面積186公頃,其中私有土地地主2547人,佔85%。這個重劃範圍包含三個里、1千多戶,是已經存在300年的村莊,重劃過程可以用「抄家滅族」來形容,一個村莊三年內有50多人過世,很多都因投訴無門氣死,真是一場大災難。

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就形容,這是政府把公權力釋出給財團,讓他們去徵收, 但又不需要受《土地徵收條例》約束。一旦不同意地主到公部門陳情,他們會說這是民間爭議,政府不能介入。但他強調政府才是背後的主導者,先用都市計畫把地框起來,再以公權力核准,但卻欺騙社會說是民間爭議。

「我們祖先在這裡已居住1百多年,我們原本有一個平靜的生活,只因為自辦重劃來打擾,讓我們每天擔心受怕。」林錢寶的心聲誰能聽見?而只要還有一件這樣在自己土地上被驅逐的事情存在,台灣的民主就會蒙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