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37年未開發 嘉義市竹村市地重劃將送內政部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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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1號嘉義交流道附近、嘉義市北港路與埤竹路口北側的「竹村市地重劃」,自1985年「變更高速公路嘉義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第一次通盤檢討」,指定以市地重劃開發、劃定面積約5.76公頃後,迄今逾37年未開發。嘉義市政府依據內政部檢討變更作業原則重新檢討公共設施用地,調降原49.21%的公共設施用地負擔為32.74%,調整重劃面積為5.66公頃,以提高開發可行性,本月21日經嘉義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將提送內政部都委會審議。

然而嘉義市議員蔡文旭接獲民眾陳情,市地重劃一般用於雜亂無章、細碎分離之土地,經重新整理、劃設公共設施讓土地更整齊劃一,但「竹村市地重劃」的範圍卻並非畸零、不規則土地,況且原農地變更為第一種住宅區、調降公共設施占比,未來竹村市地重劃連同北港路區段徵收開發完成,商業價值提升,地主開發成本降低、土地價值飆高,令人懷疑有圖利特定人士、「炒地皮」之嫌,建議應納入北港路區段徵收案一併開發,他今天已向嘉義市府政風處舉發;政風處說,已受理,會調查了解。

「絕沒有圖利問題。」都市發展處副處長黃世賢回應,1985年「變更高速公路嘉義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嘉義市部分)」第一次通盤檢討時,就劃設「竹村市地重劃」公告實施,指定以市定重劃方式開發,將農地變更為住宅區,然而因公共設施用地負擔比例大,迄今無法開發;2013年內政部函頒「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檢討變更作業原則」,市府依照該原則全面檢討公共設施保留地,並辦理「變更高速公路嘉義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嘉義市部分)(配合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

黃世賢說,這次重新檢討未變更地目,而是將開發區的住宅區調整為第一種住宅區及依照路型調整街廓,調降公共設施用地負擔為32.74%,藉此可提高地主領回土地比例,提高開發可行性,均依法辦理。

竹村里長蕭慶順說,每次說要開發都沒有進度,在地居民多希望早日開發,只是北港路兩側地主擔心權益受損會有意見,希望市府找出讓所有地主都認同方式,早日開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