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期動工鬆綁 建商不領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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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商買地原須18個月內動工條款,政府將有條件放寬,若有「不可歸責」因素時,則不受此限。但台北巿不動產開發公會理事長陳勝宏昨(8)日對鬆綁依然表達不滿意,他認為,18個月內動工限制沒有刪除,僅增訂但書條款只是多此一舉。

陳勝宏說,缺工問題一直都在,疫情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就算「放寬」了,現在市場死水一片,沒有辦法將案子盤出去的中小型建商,一樣會倒閉。

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楊玉全則認為,在政府高度監管之下,銀行端對「不可歸責」因素的認定,恐怕會產生疑慮。

國發會昨天邀集跨部會召開「健全房地產市場行動方案」,會中針對購地貸款信用管制規定再次說明,其中,金融機構應依其授信內規及建案規模等情形,個案覈實評估借款人預計動工實際所需時間,除有不可歸責借款人因素外,最長以18個月為原則。

陳勝宏指出,限制18個月內動工條款,本來就是難度極高的事,主要是申請建照等流程相當耗時,若再涉及都市計畫變更、都市設計審議、環境影響評估等事項,時間更是冗長,18個月內要動工,相當不容易,這種不合理的事,現在說因為疫情、缺工可以放寬,此舉「簡直是脫褲子放屁」。

陳勝宏直言,政府打炒房就是要打擊不動產產業,建議似乎也無用,不少中小型建商已經扛不住,案子難以盤出去,預計後續頻頻發生爛尾事件也不意外,一旦營建業被打垮,政府再來拯救,花費的時間成本更大,最後受害最深的也會是消費者。